在社保基金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在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区人社系统建立了多层次风险防控机制,形成了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并创新实施了多项有效措施。
针对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提前退休审批等高风险业务领域,宁夏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监管举措。包括对上年度提前退休人员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实际复核比例达到38%以上。同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人社与信用体系的实时互通,建立了覆盖全区的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评级系统。
在科技监管方面,宁夏建成了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管控信息平台,实现对每笔经办业务的实时监控。开发应用了"超期暂停待遇"管控功能,并引入"数字员工"技术,嵌入事中管控规则474条、优化事后稽核规则58条,有效提升了风险识别和拦截能力。
通过制度创新和部门协作,宁夏进一步完善了基金监管体系。人社系统与公安、民政、法院等11个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并联合发布通告敦促违规领取人员主动退回资金。这些措施共同构建起了严密的社保基金防护网。

观察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