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通过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网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各地正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系统建设。到今年10月底前,全区所有零售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需要实现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至12月底,将完成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任务,包括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

为适应不同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差异,宁夏采取分级分类指导的方式推进工作。自治区药监局组织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药店、医疗机构进行了两场线上专题培训;银川市则通过11场次的集中轮训,对2800多名监管人员和行业从业者进行政策解读和实操演练;西吉县借助网络平台开展"集中攻坚+直播学习"新模式;贺兰县和平罗县还邀请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扫码操作流程。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扫码要求,确保每一批药品的入库、出库以及使用环节都实现全程可追溯。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追溯信息的药品,一律不得入库销售,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

与此同时,全区建立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和医保三部门联动机制,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部分地区还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将追溯制度执行情况与医保基金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固原市更是将追溯工作纳入处方药销售和执业药师管理专项整治范畴,通过交叉检查和观摩通报的方式,推动企业主动落实扫码要求。

"通过全品种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我们实现了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到最终使用的全程监管,有效防范了回流药、假劣药等风险。"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